第一章 總則
1.社團宗旨:提高文化修養,豐富課餘生活;目的:陶冶個人情操,開拓個人思路,增強個人組織能力。
2.學生社團堅持以四項基本原則為指導思想,社員應遵守校紀校規、學生社團的章程,服從校團委學生會和社團負責人的領導。
3.在活動上社團應堅持趣味性、群衆性和學術性的統一。
第二章 社團職責
1.一切工作都要圍繞學院團委和系團總支工作為主題,積極開展各項活動。
2.社團每月須定期舉行各項活動,每次活動負責人做好活動記錄。
3.所制定的條例必須圍繞社團章程進行制定。
第三章 社員的權利與義務
1. 義務:
1)社團社員有義務履行社團章程。
2)社團社員有義務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。
3)社團社員每月必須參加社團活動二次以上。
4)社團社員有義務完成社團布置的各項任務。
5)社團社員有義務服從社團負責人的管理。
2.權利:
1)社團社員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
2)社團社員有權參加社團舉辦的任何活動,并可以對社團活動提出建議。
3)社團社員有權退出該社團。
第四章 社團組織體系
1.社團設社長1名,副社長1名,各部門部長1名。
2.社團對會員進行自主管理。
第五章 入社與退社
1.入社
本校學生均可參加本社團,且可重複參加其他社團。
2.退社
1)社員違反校紀校規,經過教育仍不改者做退團處理。
2)社員連續一個月無理由不參加社團活動者作退團處理。
3)社團社員不自覺履行社團義務者作退團處理。
第六章 附則
1.本章程解釋權歸經管系舞蹈社。
2.本章程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沖突,以上級規定為準。
3.本章程于院團委核準之日起生效。